法律条款
版权与滥用投诉处理
如何向我们提交版权侵权通知与反通知、我们的处理流程与时限、重复侵权者终止政策,以及指定代理人联系方式。
版本 v1.0.1生效日期 2026-08-18最近更新 2026-08-18译本
本文件为英文版本的译本,仅供参考;如有歧义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1. 我们在传输链条中的角色
TP VPN 是一个加密传输通道。我们不托管、不存储、不索引、不缓存用户内容 —— 流量只是经由我们的节点被转发出去,节点上不留副本。就美国《数字千年版权法》而言,这属于第 512(a) 条意义上的"暂时性数字网络通信",而非第 512(c) 条的"应用户指示存储信息"。
实际后果:我们无法"下架"经由网络传输的内容 —— 它不在我们这里。 我们也不记录目的地址,因此通常无法凭一条"某 IP 某时刻传输了某作品"的通知定位到具体用户。请把这理解为技术事实,而不是推诿。下面写明我们确实会做什么。
与此不同,我们自己托管的内容(官网页面、素材、下载文件)完全在我们控制之下。针对这类内容的通知,我们会按标准的通知—下架流程处理。
2. 提交版权侵权通知
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下方的指定代理人,并包含 DMCA 第 512(c)(3) 条要求的全部六项要件:
- 权利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实体或电子签名。
- 被主张受侵害作品的识别信息;一份通知涵盖多部作品的,可提供代表性清单。
- 被主张构成侵权的材料的识别信息,以及足以使我们定位该材料的信息。就 VPN 传输而言,请务必提供:我们的出口 IP 地址、带时区的精确时间戳(建议精确到秒)、使用的协议与端口(若已知)。
- 你的联系方式:地址、电话,以及电子邮箱。
- 一项善意声明:你确信被投诉的使用未经版权人、其代理或法律授权。
- 一项准确性与授权声明,并在伪证罪处罚下声明你有权代表被侵权的权利人行事。
缺少出口 IP 或精确时间戳的通知,我们无法处理,只能回复要求补充。这不是形式主义 —— 没有这两项,通知在技术上就无法与任何记录对应。
3. 我们的处理流程与时限
| 步骤 | 动作 | 时限 |
|---|---|---|
| 1 | 登记并确认收到,分配工单号 | 3 个工作日内 |
| 2 | 形式审查:六项要件是否齐备;缺项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内容 | 3 个工作日内 |
| 3 | 若指向我们自托管的内容:移除或屏蔽访问 | 要件齐备后 2 个工作日内 |
| 4 | 若指向 VPN 传输:尝试按出口 IP + 时间戳定位账号;可定位的,向该用户转发通知并按 AUP 处置 | 5 个工作日内 |
| 5 | 无法定位的:向投诉方书面说明原因;同一出口反复被投诉的,我们会在节点或线路层面采取措施 | 同上 |
| 6 | 记录计入该账号的重复侵权计数(见 §5) | 即时 |
我们不会因一次未经核实的通知就直接终止账号。我们也不会向投诉方披露用户身份信息,除非依据有效法律程序(法院命令或第 512(h) 条传票)。
4. 反通知
若你的内容被移除或访问被禁用,而你认为该处置系误认或错误识别所致,你可以提交反通知。反通知须包含:
- 你的实体或电子签名。
- 被移除材料的识别信息,以及其在被移除前所在的位置。
- 在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:你善意相信该材料系因误认或错误识别而被移除。
- 你的姓名、地址与电话号码,以及同意接受管辖的声明 —— 你所在地区的联邦地区法院管辖(若你在美国境外,则为我们所在地的联邦地区法院管辖),并同意接受投诉方或其代理人的送达。
收到符合要件的反通知后,我们会将其转发给原投诉方。若投诉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告知我们其已就该材料提起诉讼,我们通常会在 10 至 14 个工作日内恢复该材料或恢复访问。
5. 重复侵权者终止政策
依据 DMCA 第 512(i) 条,我们制定并在适当情形下执行以下政策:
- 第一次经核实且可归因的侵权通知:向用户转发通知并发出正式警告。
- 第二次:暂停账号,要求用户书面确认已停止相关行为方可恢复。
- 第三次:终止账号,剩余费用不予退还,且不再为该用户开通新账号。
- 计数窗口为 12 个滚动月;被反通知成功推翻或经我们复核认定不成立的记录不计入。
- 存在明显恶意或大规模商业侵权证据的,我们可以跳过上述阶段直接终止。
6. 指定代理人
依据 DMCA 第 512(c)(2) 条指定的接收侵权通知的代理人: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代理人姓名 | 版权代理人姓名待填 |
| 所属机构 | TP VPN LLC |
| 邮寄地址 | 版权代理人地址待填 |
| 电话 | 版权代理人电话待填 |
| 电子邮箱 | legal@tpvpn.com(主题请写 DMCA Notice) |
| 美国版权局备案号 | USCO 备案号待填 |
上线前必须完成美国版权局在线代理人备案(现行费用与流程见 USCO 官网),且备案信息须与本页完全一致。未完成备案将丧失 DMCA 避风港保护。
7. 虚假通知的后果
依据 DMCA 第 512(f) 条,在通知或反通知中作出实质性虚假陈述的人,须对因此产生的损害(包括律师费)承担赔偿责任。我们会对明显无据、自动化批量投递或以骚扰为目的的通知作出记录,并保留拒绝处理与追究责任的权利。
8. 非版权投诉与执法请求
- 网络滥用(垃圾邮件、扫描、DDoS、恶意软件):发送至 abuse@tpvpn.com,处理流程见 可接受使用政策 §5–6。
- 商标、诽谤、隐私侵害等其他权利主张:发送至 legal@tpvpn.com,请附权利证明与具体主张。
- 儿童性剥削内容:发送至 abuse@tpvpn.com 并在主题注明 CSAM,我们优先处理,见 AUP §3。
- 执法机关的数据请求:发送至 legal@tpvpn.com。我们只回应送达至我们注册地法域且形式与实体上有效的法律程序;跨境请求请通过司法协助渠道提出。审查与通知原则见 隐私政策 §13。
- 紧急情况(存在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的迫在眉睫风险):请在主题写 EMERGENCY,我们会优先处理并按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响应。
修订记录
- v1.0.1 · 2026-09-02 · 新增繁体中文(香港)译本